民以食為天,食以地為本,土地制度的變化直接影響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和對土地的投入熱情,進而對糧食生產產生重大影響。國家統(tǒng)計局陜西調查總隊課題組在陜西全省范圍內開展了農村土地流轉專題調研,對建國以來陜西各時期的土地制度進行了深入研究,揭示土地流轉對糧食產量究竟會產生何種影響。
在現(xiàn)實中,糧食產量與各影響因素之間關系復雜,不是單純的線性關系,還應包含非線性關系,簡單設定線性關系將導致模型精確度不高,所以課題組采用向量機模型,進行更為準確的分析。具體研究結論如下:
人民公社時期(1958-1977年)
從1958年到1977年的20年間,農業(yè)生產以生產隊為基本單位,計劃經濟占主導地位,土地由集體統(tǒng)一組織經營和管理。這一時期,陜西糧食年均產量577.6萬噸,雖然比土改和合作社時期有較大提高,但年均增速僅為2.2%,低于土改和合作社時期3.7%的年均增速,大鍋飯嚴重束縛了農民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陜西省糧食畝產84.5公斤,比土改和合作社時期提高34%,但人均糧食擁有量僅為251.8公斤,比土改和合作社時期減少29公斤之多。
這一時期,陜西省農業(yè)人口達到2357萬人,比解放初期的1949年增長1倍,比人民公社前的1957年增長52.6%,農業(yè)人口占陜西省人口的85.7%,但糧食產量僅增長了31.7%。
由于生產者與生產經營權利及生產收益沒有關系,農民依靠出工計工分取得勞動分配所得,極大影響了生產效率的提升。人民公社時期,陜西糧食生產農業(yè)勞動力投入產出比不足800公斤/人,與土改和合作社時期基本相當,這一時期的糧食增產主要依靠農村勞動力數(shù)量的快速增加,而農民公社的土地制度則沒有明顯的促進作用。
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時期(1978-2003年)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我國農村經濟進入新的歷史發(fā)展時期,以家庭聯(lián)產承包為形式的生產責任制在陜西全面推行,土地經營權和產品收益權回歸農民手中,農民的生產熱情空前高漲,糧食產量迅速增加。1978-2003年,陜西省糧食年均產量達到999.1萬噸,比人民公社時期提高73%;年均畝產168.5公斤,比人民公社時期增長近1倍;陜西省人均糧食擁有量超過300公斤,比人民公社時期提高22.2%;農業(yè)從業(yè)人數(shù)由780萬人增加到990萬人,糧食生產農業(yè)勞動力投入產出比達到1043.1公斤/人,比人民公社時期提高31.2%。
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使農業(yè)生產效率大幅提升,糧食產量不斷實現(xiàn)突破,26年間有12個年份糧食總產量超過千萬噸。1984年糧食總產量首次突破1000萬噸大關,達到1024萬噸,結束了陜西吃糧依靠調進的歷史,被國家確定為糧食供需平衡省份;1993年糧食總產突破1200萬噸,達到1215萬噸;1998年糧食總產創(chuàng)歷史最高水平,突破1300萬噸大關,達到1303萬噸,是1949年的3.94倍,是1977年的1.68倍。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時期(2004-2013年)
2003年,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制度正式確立,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分離,土地的價值范疇得以拓展,農產品附加值得以提升,多種經營進一步激發(fā)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和對土地的投入熱情,土地利用率和生產效益提高。
這一時期,陜西農業(yè)生產總值由2003年的334.5億元躍升至2013年的1714.8億元,年均增長17.8%;糧食生產順利實現(xiàn)“十連豐”,總產量由2003年的968.4萬噸穩(wěn)步增加至2013年的1215.8萬噸,年均增長2.3%,增速快于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時期。
土地流轉實現(xiàn)農民對土地利益的擁有權,因而農民自覺自愿加大了對土地和農業(yè)生產的投入,激發(fā)了土地資源的活力,2013年陜西省每公頃耕地投入農業(yè)機械總動力8.1千瓦,每公頃耕地化肥施用量達到842公斤,分別比2003年提高84.5%和65.1%,年均增長6.3%和5.1%。
土地流轉為規(guī)模化生產創(chuàng)造了條件,有效降低了單位生產成本,提高了糧食生產效益,2013年陜西省糧食畝產261公斤,勞動力投入產出比達到1570公斤/人,分別比2003年提高26.2%和60.3%。
陜西省在實行土地流轉制度階段的勞動生產率遠高于單純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時期,2004-2013年的平均農業(yè)機械總動力和年均化肥施用量分別比1984-2003年的平均水平提高116.8%和99.2%。
這基本印證了對全國數(shù)據分析的結果;在忽略土地流轉通過農業(yè)生產性投入提高對糧食產量產生的間接影響下,土地流轉制度對糧食產量的直接影響與單純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的效果大體相當,在考慮到間接影響的情況下,土地流轉制度對糧食產量的正面影響要超過單純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
2003-2013年,陜西農民人均純收入由1676元增加至6503元,年均增長14.5%。這一時期,在耕地面積逐漸減少、農村勞動力快速下降的大環(huán)境下,適宜的土地制度和生產性投入增長使糧食單產大幅提高,即使在非糧化傾向的影響下,陜西省人均糧食擁有量也比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時期略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