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項目位于新民市主城區(qū)西城街道,包含新民市人民醫(yī)院西側、新民三中東側及南側片區(qū)。
【規(guī)劃條件】
用地性質:商??;容積率:≯2.5。
用地面積:待征收土地面積632.88畝,其中回遷房建設占地140畝,后期可出讓面積約493畝。
【項目關鍵詞】
舊城改造、約27萬平還建房工程、核心城區(qū)。
【投資權具體內容】
(一)投資權總價款約46134萬元,構成如下:
1、現(xiàn)金部分:片區(qū)內土地征收過程費用(搬家費、過渡費等)約1500萬元,自拍賣成交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
2、工程部分:278963.8平回遷房建設工程概算約44634萬元,投資人自籌建設資金以滿足工程投入進度,以新民市審計局審計結果確定最終價款。
(二)土地供應
后期可出讓土地493.4畝,折合單價93.5萬元/畝,樓面地價561元/平。周邊地價120萬/畝。
(三)投資權價款結算
投資人完成西城片區(qū)的投資并完成土地出讓活動后,投資人與新民市按以下約定進行結算:
1、投資人與新民市按約定對工程投資進行審計結算,確定最終的項目投資權價款,由新民市從493.4畝土地出讓價款中償還。
2、若投資人參與出讓活動并按約定報價,但未能競得土地使用權,新民市全額返還投資人支付的項目投資權價款(含工程投資款),并按約定分享土地溢價收益,不計利息。
(四)土地出讓的溢價收益分配
后期土地出讓成交價與項目投資權成交價款之間的差價為溢價部分,溢價部分新民市與投資人按照2:8共享收益。
